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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国家及部分地方政府关于农村清洁供暖的有关政策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1-01-17 21:03:08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         2020年国家及部分地方政府关于农村清洁供暖的有关政策

        本文汇总了2020年国家、地方(北京、河北、山东、山西)等地有关农村清洁供暖的政策,供大家工作中查阅。
国家
农业农村部办公厅:
        2020年2月23日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20年农业农村科教环能工作要点》的通知,通知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,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,加强沼渣沼液高质利用,加快处置废旧农村沼气设施。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打捆直燃供暖、生物质成型燃料、沼气供气供热和太阳能利用等技术模式,打造一批农村能源多能互补、清洁供暖示范点。
国家财政部:
        2020年5月26日,国家财政部网站陕西监管局发布《关于农村地区推广洁净煤取暖方式的探讨》,其中提到农村清洁取暖政策执行中存在“返煤”、补贴难以为继等问题,因此建议对适宜洁净煤推广的地区,严格监管专用炉具质量,坚持好煤配好炉,根据当地洁净煤煤种,采购适用的高效炉具,因地制宜推广“洁净煤+高效环保炉具”的清洁取暖方式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:
        2020年7月16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《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(试行)》和《户式空气源热泵供暖应用技术导则(试行)》的通知,指导北方地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,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。
 国务院:
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2月21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《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》白皮书。白皮书重点列出要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,其中包括支持农村及贫困地区能源发展,推进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。
        推进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,是重大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。以保障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、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,在北方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清洁取暖。按照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、居民可承受的方针,稳妥推进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,支持利用清洁生物质燃料、地热能、太阳能供暖以及热泵技术应用。截至2019年底,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约31%,比2016年提高21.6个百分点;北方农村地区累计完成散煤替代约2300万户,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累计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约1800万户。
国家能源局:
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0月12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749号建议的答复》,针对提出的关于清洁供暖大力推进“煤改生”的建议,国家能源局表示,下一步,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,继续把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,围绕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,加强调查研究,推动将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优惠政策向“煤改生”延伸,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。
北京
北京发改委:
        2020年2月17日,北京发改委发布北京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,总结北京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,部署2020年发展计划,报告中提到,要科学稳妥推进剩余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聚焦发展短板弱项,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:持续加强污染防治。突出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,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,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蓝天白云净水。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,科学稳妥推进剩余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。
怀柔:
        2020年5月18日,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《怀柔区2020年农村地区“减煤换煤”工程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对实施整村取暖“煤改电”的农村住户实行电价补贴、户内线路改造补贴、设备购置补贴以及采暖末端补贴,其中空气源热泵水暖机、蓄能式电暖气属于补贴范围。空气源热泵水暖机购置补贴,按照现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00元,最高不超过24000元。蓄能式电暖气按照设备购置费用80%的标准给予补贴,最高不超过8000元。
河北
石家庄:
        2020年3月27日,石家庄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《石家庄市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》的通知。《工作方案》明确石家庄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县(市、区)力争在202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户内改造任务,2020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、通电条件,达到正常使用标准,确保群众温暖过冬。2020年实施电代煤、气代煤用户当年运行补助仍按我市2019年标准执行,其他年度运行补助标准不变;2020年地源热泵(含空气源热泵)、洁净煤支持政策按我市2019年政策执行;其他政策不变。
        2020年12月28日,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《石家庄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方案》的通知,《通知》称2021年市级政府不再统一组织双代改造工作,2021年对已使用3年以上已出质保期的功率大、效果差的电暖器、电锅炉、石墨烯等采暖设备,采用热泵技术、光热+等节能电代煤设备进行置换,确保电代煤采暖效果,确保满足农户采暖需求。电代煤采暖设备必须采用热泵技术、光热+等节能电代煤设备,确保电代煤采暖效果。
邯郸:
        2020年2月25日,河北邯郸发布《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明确,2020年10月底前,完成邯郸全市426998户居民的双代改造任务,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“全覆盖”。其中,气代煤改造382260户,电代煤改造44738户。
        其中关于补贴政策,《通知》明确,电代煤设备补贴最高不超过7400元/户,气代煤设备补贴最高不超过2700元/户。
邢台:
       2020年6月9日,河北邢台平乡县印发《平乡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》,《方案》要求2020年10月底前,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,在能源保障的前提下,力争实现平乡县散煤基本“清零”。
       《方案》明确2020平乡要稳妥推进气代煤,着力推进电代煤,兜底使用洁净煤取暖。其中,推进电代煤要优选电代煤采暖设备。按照“安全、环保、节能、经济”的原则,在满足基本取暖需求基础上,优先选择投资少、能耗小、效果好、运行成本低、群众满意度高的采暖设备,确保群众用得上、用得起、用得好。
山东
山东省人民政府:
        2020年3月3日,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《贯彻<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>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《意见》指出要推进城乡设施融合,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,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工程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
        2021年1月7日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。会议指出,今年山东将以更大力度推进清洁取暖建设,推动清洁取暖向非通道城市延伸,大幅提升覆盖范围,确保农村地区“气代煤”“电代煤”等清洁取暖比例达到70%。
德州:
        2020年2月21日,山东德州市召开住建系统疫情防控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,回顾总结2019年德州市住建工作,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。会上明确指出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,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29万户、农房简易节能改造0.9万户,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。
        落实“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、宜煤则煤、宜热则热”原则,坚持“以供定改、先立后破”,全面摸排,分类施策,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,加强技术指导与安全运行,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,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。
        2020年4月24日,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明确德州2020年清洁取暖试点主要任务为:统筹推进热电联产、中深层地热、污水源热泵、储气调峰设施、城镇建筑节能改造、农村农房节能改造、农村气代煤、农村电代煤、“光伏+”等11大类试点项目。并明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,其中提到对2017年已改造完成的气代煤、电代煤用户再延续一年取暖季运行补贴政策,根据取暖季用户实际发生费用,市县两级按1:1据实补贴,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。
青岛:
        2020年3月4日,山东青岛召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。会议回顾总结2019年全市住建工作,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。青岛2019年完成节能保暖改造项目657万平方米,城市新增集中供热配套项目410万平方米,新建燃气管网265公里;2020年,青岛将完善市政设施配套,加快供热、燃气等设施建设;全力推动农村人居条件改善,高标准完成农村清洁取暖。
        2020年4月3日,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印发《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》,《方案》指出2020继续对“气代煤”、“电代煤”、集中供热等工程进行补贴,其中:
        气代煤燃气炉供暖,按3000元/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;电代煤供暖,对使用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、安装及住户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,按照5000元/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,不足5000元/户的据实补贴;生物质锅炉供暖,按照1000元/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;以村(居)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、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,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可供热面积,按照55元/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贴;节能保暖工程,按照5000元/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。
临沂:
        2020年2月14日,山东省临沂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做好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2020年,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5%;2022年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。2020年,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75%;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90%。2020年,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%;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%。
        具体规划指出,2020年计划新增城市(县城)集中供暖面积563万平方米,新增农村地区集中供暖户数6072户,其中天然气集中供热996户、电能集中供热2240户、工业余热及其他集中供热2836户。此外,新增农村地区分散供暖户数32994户,其中天然气供热794户,电供热17868户、生物质供热14332户。
        2020年4月1日,临沂市清洁取暖推进建设办公室印发《临沂市农村清洁取暖擂台赛考核评价办法》,考评内容为2020年临沂各县区、高新区清洁取暖户实际完成数量,设立计分标准,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完成农村清洁取暖年度任务。
乳山:
        2020年4月21日,乳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农村清洁取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,市住建局通报了全市农村清洁取暖的有关情况,并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        2019年,乳山市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共计完成9300余户,2020年计划新增农村清洁取暖约1.9万户,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清洁供暖率达到57%。
        相关负责人表示,镇村能接入热力管网的,尽量接入热力管网,不能接入热力管网的,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、空气源热风机、电暖器、燃气壁挂炉、生物质环保炉具等方式进行取暖,禁止燃煤取暖。
        为了减轻农户资金负担,按照有关政策,乳山市采取设备补贴和用电补贴两种方式,对农户进行经济补贴。
济宁:
        2020年6月17日,济宁发改委发布对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第21号建议的答复《关于全市快速实效推进农村冬季供暖的建议》,根据答复函文,济宁积极推进实施了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,自2017年我市启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以来,到2019年底,已累计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62.46万户,其中2017年完成改造6.24万户,2018年完成改造18.19万户,2019年完成改造38.03万户。2020年,全市拟计划实施城市清洁取暖建设96.96万平方米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28.37万户,建设计划已上报省。
        在实施改造中,按照“宜热则热、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”原则,在城镇建成区加快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,在集中供热没有覆盖的城区、县城及农村,开展“气代煤”“电代煤”,同时,在一些合村并点的新型社区、学校、卫生院等,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区域集中供热。2018年完成市政集中供热改造38004户,2019年完成市政集中供热改造37019万户、区域集中供热(可再生能源)改造27184户。
莱西:
        2020年7月30日,莱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《莱西市2020年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
       《实施方案》要求城乡结合部、旧村改造、合村并居的村庄,结合农民“进城上楼”,在集中生活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;集中管网延伸不到的,着重推进煤改气、煤改电、生物质等清洁取暖方式。鼓励各镇政府积极探索生物质锅炉、天然气锅炉、电锅炉等区域性集中供暖形式,整村推进清洁取暖改造。
        鼓励有资源有条件的地方,以清洁高效、成本可控的原则积极开发利用地热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清洁取暖方式,其中生物质清洁取暖注意提前确定生物质原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单位。
山西
太原:
        2020年5月6日,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表示,今年太原市将继续推进清洁供暖改造工作,力争9月底全市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覆盖率达到85%。
阳泉:
        2020年11月24日,阳泉财政局网站发布《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省级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2678.22万元》,文件提到补贴资金2678.22万元其中:平定县899.66万元,盂县712.28万元,郊区832.54万元,城区128.36万元,矿区87.46万元,开发区17.92万元。
        从2018年起,农村“爱心煤”政策调整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政策,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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